说  明


本分册适用于单独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。

建筑物的垂直运输高度划分:

2.1  多层建筑物垂直运输高度:指设计室外地坪至装饰装修工程楼面的高度。

2.2  单层建筑物垂直运输高度: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,没有檐口的建筑物,算至屋顶板面,坡屋面算至起坡处。单层建筑物的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.6米时,不得计算垂直运输费用。

2.3  室外地坪以下的建筑物垂直运输高度:指设计室外地坪至相应地下层地(楼)面的高度。带地下室的建筑物,地下层垂直运输高度由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算至地下室地(楼)面,套用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。室外地坪以下的建筑物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.6米时不得计算垂直运输费用。

本分册垂直运输是指利用货梯或施工电梯、卷扬机及其他垂直运输机械载运材料的垂直运输方式,如采用人工运输可按《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》A.14章说明4套用相应子目计算。